对“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不要大意
1、厦门税务解答私车公开税务处理
公司车辆很少。公司租用员工车辆并签订协议吗?协议中写明员工可以通过油费、停车费、维修费等有效合法票据报销,这些费用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是否需要为员工申报缴纳个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
私家车用于公共用途。如果有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租赁票,实际支出(过路费、汽油费、停车费等。)在租赁期内与租赁车辆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允许凭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扣除。
如果合同约定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是车辆出租收入的一部分,这部分收入应并入出租收入,按“财产出租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这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而是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支付后报销的费用,不作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2.关于私家车共享
目前私家车共享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公司将企业主或员工的车辆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公司向车主支付租金或报销相关费用。但由于车辆使用的随意性,很难区分公车私用,也很难确定产生的费用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开支。
很多人,尤其是财务人员,对于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感到困惑。在此,根据山西税务等之前的回复,为您解决问题!
明确:私家车相关费用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