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香港数字银行众安银行(ZA Bank)宣布,正式成为亚洲首间为零售用户提供加密货币交易服务的银行。
按照最新政策,众安银行用户使用加密货币投资服务,最低交易金额仅需70美元或者600港币,新用户开通加密货币投资服务首三个月0佣金。
据财联社报道,当前,众安银行用户只需透过ZA Bank App,即可直接以港元及美元买卖比特币及以太币两种加密货币,无需切换至其他应用程序或平台。
不过,当前众安银行的虚拟货币交易业务仅对香港用户开放。查阅众安银行加密货币交易一栏发现,当前页面为“限制访问”的状态。
众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众安银行的用户分为内地用户和香港用户。目前,仅持有香港身份证的用户可开通加密货币交易服务。而访港旅客,即使本身已有众安银行储蓄账户,也不可开通加密货币交易服务。”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对于众安银行面向中国香港用户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香港金融管理局方面表示,众安银行是作为中介人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合作,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香港证监会和金管局对中介平台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作出规定。去年12月份发布的《有关中介人的虚拟资产相关活动的联合通函》(以下简称《联合通函》)显示,不少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未必受到与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框架的标准相若的监管标准所规限,且在有关平台上进行交易的投资者显然未必获得充分的保障。
例如,有关平台并不受到任何客户资产保障规例所规限,例如有关在线及线下钱包、私人密钥管理和保险的规定。一旦遭受黑客入侵或出现欺诈,投资者有可能蒙受重大损失并追索无门,而在向位处海外的平台追回他们的资产或向该等平台提出申索时,亦可能会遇到实际困难。这也意味着,在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其资产安全并没有保障。
为提供充分的投资者保障,香港证监会及金管局认为适宜及有必要规定中介人如要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便可与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证监会持牌平台)合作,不论是通过介绍客户到有关平台进行直接交易,或与有关平台开设综合账户。
《联合通函》显示,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不会构成“证券交易”。中介人在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时,应遵从香港证监会及金管局相关监管规定。此外,记者注意到,中介人在向零售客户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前,应遵循评估每名零售客户对虚拟资产的认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众安银行在加密货币布局颇为激进。今年4月,据澎湃新闻援引彭博社报道,众安银行推动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的兑换服务。众安银行行政总裁姚文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众安银行将充当结算银行角色,允许客户在持牌交易所存入加密代币后以港元、美元等货币取款。
姚文松表示,这一商业模式已经在HashKey和OSL上运行,这是香港目前仅有的两家持牌加密货币交易所。众安银行也将在其他交易所获得许可后为其提供同样的服务。
本文综合财联社、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众安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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